人民網(wǎng)7月7日電 中央檔案館副館長李明華日前表示,將以“一天上網(wǎng)一個”的形式公布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戰(zhàn)犯筆供。今天,國家檔案局網(wǎng)站發(fā)布了第5名日本戰(zhàn)犯長島勤的筆供。
長島勤1955年5月筆供稱,其于1888年出生,日本埼玉縣人,1938年12月到中國并任日軍“華中派遣軍”特務部部員。1942年4月任日本陸軍第59師團第54旅團長,1943年6月至1945年4月兼任“濟南防衛(wèi)司令官”。1945年8月22日,在朝鮮咸興被蘇軍逮捕。
重要罪行有:
1942年5月—6月,在山東,指揮部隊參加“泰(安)萊(蕪)蒙(陰)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殺人:抗日軍人40名、和平人民20名,燒毀破壞民房是100余間”。
1943年5月中旬,指揮部隊參加“魯中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殺害抗日軍人130名、和平人民20名,逮捕抗日軍人380名,燒毀破壞民房20余間”。
1943年6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東臨道作戰(zhàn)”(聊城縣北方地域),“結(jié)果殺害抗日軍60名,和平人民30名,俘虜250名”。
1943年7月—8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十八夏南太行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殺害抗日軍人40名、和平人民30名,抓俘虜30名。”
1943年9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三教堂作戰(zhàn)”(禹城、濟陽、臨邑)“結(jié)果殺人抗日軍60名、和平人民10余名”。
1944年3月—4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十九春衣剿共作戰(zhàn)”(萊蕪、長清、歷城、齊河、章丘),“結(jié)果殺害抗日軍210名、和平人民70名,燒毀民房300間”。
1944年6月—7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十九夏衣山東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殺害抗日軍270名、和平人民160名,掠奪小麥5700噸”。
1944年8月—9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十九夏山東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:殺害抗日軍120名、和平人民70名,逮捕和平人民250名,掠奪花生油1000簍以上”。
1944年9月—12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十九秋衣山東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殺害抗日軍人190名、和平人民110名,燒毀破壞民房200余間”。
1945年1月—3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二十春衣山東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:殺害抗日軍410名、和平人民230名,破壞燒毀民房300余間”。
1945年5月,指揮部隊參加“秀嶺一號作戰(zhàn)”,“結(jié)果殺害抗日軍80名、和平人民210名,燒毀破壞民房1000余間”。
從1942年4月至1945年7月,“進行了大小15次(的)作戰(zhàn)討伐,殺害抗日軍人1660名、和平人民970名”,“燒毀破壞房屋2220間以上,逮捕了抗日軍970名、和平人民250名,掠奪糧食6000噸,酷使強制勞役12萬工(作)日”。“每次在作戰(zhàn)中殺害的方法,除槍斃外,還采取很多刺殺、斬殺、斬首、暴殺、燒殺、絞殺、瓦斯殺等及其殘忍的虐殺手段,又常常殺害俘虜”。“1945年2月上旬,111大隊在我的命令下,行動中在東阿縣馬家海子刺殺負傷俘虜7名。1942年7月,110大隊在萊蕪縣九頂山,用瓦斯彈殺害和平人民老幼15名”。